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火令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:
春节将至,燃放烟花爆竹、焚香烧纸习俗等野外活动用火点多、面广,极易引发森林火灾,森林火险等级较高,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。为此,区政府决定,从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27日在全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在禁火期间,各镇务必高度重视,采取有效措施,全面动员,周密部署,加强防范,消除森林火灾隐患,防止森林火灾发生。
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
2021年2月8日
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火令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:
春节将至,燃放烟花爆竹、焚香烧纸习俗等野外活动用火点多、面广,极易引发森林火灾,森林火险等级较高,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。为此,区政府决定,从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27日在全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在禁火期间,各镇务必高度重视,采取有效措施,全面动员,周密部署,加强防范,消除森林火灾隐患,防止森林火灾发生。
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
2021年2月8日
闽公网安备 3503050200013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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